视同销售的情况报表应如何填列?


在理解视同销售情况报表如何填列之前,我们先弄清楚什么是视同销售。视同销售,简单来说,就是在会计上可能不作为销售核算,但在税收上要作为销售,确认收入并计算缴纳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在填列报表时,不同的税种填列方式有所不同。以增值税为例,一般纳税人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填列视同销售情况。如果是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情况,应在“未开具发票”栏次填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销售额按照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没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 成本利润率)。 对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业务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填列。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填列报表时还需要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认真核对视同销售业务的相关凭证,确保销售额、销项税额等数据准确无误。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申报,避免逾期申报产生滞纳金等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在填列过程中遇到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专业的税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