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发生医疗事故该起诉谁?


当诊所发生医疗事故时,起诉对象的确定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诊所一般可分为法人型诊所和非法人型诊所。法人型诊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型诊所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的承担情况相对复杂。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诊所是法人型诊所,它有独立的财产和运营资格,那么在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通常应起诉该诊所。因为法人型诊所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要对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负责。比如一些大型的连锁诊所,它们以诊所的名义对外开展医疗服务,具备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财务体系,患者在此类诊所遭遇医疗事故,起诉诊所是合理的。 若诊所属于非法人型诊所,比如个体诊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也就是说,此时患者既可以起诉诊所(字号),也可以起诉诊所的经营者。例如,张医生开了一家名为“健康诊所”的个体诊所,若在该诊所发生医疗事故,患者既可以以“健康诊所”为被告起诉,也可以直接起诉张医生。 此外,如果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个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且诊所能够证明其在管理等方面没有过错,在诊所承担赔偿责任后,诊所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进行追偿。但这属于诊所和医务人员之间的内部关系,不影响患者向诊所主张赔偿权利。所以,在确定起诉对象时,患者要综合考虑诊所的性质、具体的事故情况等因素,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