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协议分割?


离婚财产协议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这是一种较为常见且灵活的处理方式,充分尊重了夫妻双方的意愿。 首先,要明确可以进行协议分割的财产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般不参与协议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次,在进行协议分割时,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意味着双方是在自主、没有受到胁迫的情况下达成的分割协议,并且协议内容要公平合理,不能存在欺诈、隐瞒财产等行为。 然后,签订书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非常重要的。协议中应详细写明各项财产的归属、分割方式、交付时间等具体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的财产处理就包括了财产分割协议。 最后,签订好协议后,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在离婚后发现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另一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