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赠予协议是否有效?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之前我们签了一份赠予协议,现在有点担心这个协议在离婚的时候还有没有效。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离婚时赠予协议到底有没有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会不会因为离婚就失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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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时赠予协议是否有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赠予协议的概念。赠予协议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合同。 一般来说,离婚时赠予协议是否有效,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判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如果赠予协议是双方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赠予协议通常是有效的,不会因为离婚这个事实而失去效力。 不过,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所以,如果赠予协议涉及的财产还没有转移权利,并且不属于上述不可撤销的情况,赠与人在离婚时是有可能撤销赠予的。 另外,如果赠予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等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一方在被威胁的情况下签订了赠予协议,那么受威胁方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这个协议。 总之,离婚时赠予协议是否有效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以及是否存在可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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