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许可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吗?
我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对税务行政许可的性质不太清楚。不知道税务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做出的,还是要我们申请人提出申请才行。我想弄明白它到底是不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这样我在后续办事的时候心里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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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许可并非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而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据自己的职权,不需经过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便能做出并发生效力的行为,比如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检查等。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则是行政主体只有在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后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税务行政许可就是这样,必须由申请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才会根据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给予许可。例如企业要申请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就需要企业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这表明行政许可以申请为前提条件,没有相对人的申请,行政机关不能主动给予许可。所以,税务行政许可不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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