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是否属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我不太清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性质。我在处理一些税务相关事务时,搞不明白征收税款这一行为,是需要我们纳税人主动申请,税务机关才进行征收,还是税务机关自己就可以主动开展征收工作呢?想了解下它属不属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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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简单来讲,就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才会作出相应行政行为。如果没有申请,行政机关一般不会主动去实施这个行为,比如行政许可,通常需要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机关才会进行审查和决定是否给予许可。 而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并不属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它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无需相对人的申请,就能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这表明税务机关有法定的职责去主动征收税款,不管纳税人是否提出申请,只要纳税人发生了应税行为,产生了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就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税款征收。 例如,企业只要有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达到了纳税标准,税务机关就会依法对其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不会因为企业没有主动申请交税就不进行征收。所以,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是基于自身法定职权主动进行的,并非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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