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是否有权制定行政许可?
我想了解下,在税务相关事务里,国 家税务总局有没有权力去制定行政许可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不知道它制定行政许可合不合法,也不知道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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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通俗来讲,就是政府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权随意制定行政许可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第十五条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国家税务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并不在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主体范围内。它本身没有权力直接制定行政许可。国家税务总局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体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等。如果要涉及行政许可方面的内容,一般需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上位法的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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