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该怎么填?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的填写,是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的一项重要工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填写的相关要点。 首先,明确适用范围。这个表格主要适用于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写。简单来说,如果您在销售相关服务、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时,有符合规定可以扣除的项目,就需要填写此表。 接着,来看填写的基本依据。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及其相关的政策解读。这些规定详细说明了哪些项目可以扣除,以及如何在表格中准确反映。 然后,具体说一下填写步骤。表格一般分为“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扣除金额”“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期末余额”等栏次。 “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提供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价税合计额。如果是免税项目,则填写免税销售额。 “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也就是上一期未扣除完而结转到本期的金额。 “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金额。比如,您购进相关服务或无形资产所支付的金额,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就可以填入此栏。 “本期应扣除金额”:它等于“期初余额”加上“本期发生额”。这是理论上本期可以扣除的总金额。 “本期实际扣除金额”:这一栏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本期应扣除金额”小于等于“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则按“本期应扣除金额”填写;如果“本期应扣除金额”大于“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则按“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填写。也就是说,实际扣除金额不能超过本期的价税合计额或免税销售额。 “期末余额”:等于“本期应扣除金额”减去“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它反映的是本期未扣除完而结转到下期继续扣除的金额。 在填写时,要注意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逻辑性,确保与其他纳税申报表格的数据相互匹配。同时,要保存好相关的扣除项目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如果您对某些具体项目的填写仍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的税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