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四本期调减额怎么算?


在税务申报中,附表四通常涉及税额抵减情况表等相关内容,不同的项目其本期调减额计算方式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分别介绍一些常见情况。 首先是税控设备及技术维护费抵减应纳税额项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 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 2011 年 12 月 1 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对于技术维护费,纳税人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在这个项目中,本期调减额的计算通常是当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大于本期应抵减税额时,超出部分就是本期调减额。例如,本期应抵减税额为 2000 元,但实际抵减了 2500 元,那么本期调减额就是 500 元。 其次是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项目。依据相关规定,分支机构应按照一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本期调减额可能会因为分支机构销售额的调整等因素产生。如果分支机构前期多预缴了税款,本期就会存在调减的情况。计算时,一般是根据实际多预缴的税额来确定本期调减额。比如,前期按照错误的销售额预缴了 3000 元税款,经重新核算后,实际应预缴 2500 元,那么本期调减额就是 500 元。 最后是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等项目。按照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若出现多预缴税款的情况,本期调减额就是多预缴的部分。比如,某建筑企业在本期预缴税款时,错误计算导致多预缴了 1000 元,那么本期调减额即为 1000 元。 总之,附表四本期调减额的计算需要根据不同的项目,结合相关税收政策和实际业务情况来确定。如果在计算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