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用汽车出售增值税报表该怎么填?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司出售自用汽车在税法上的一些基本规定。根据增值税相关法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要区分不同情况缴纳增值税。 如果该汽车是在2009年1月1日之后购进或者自制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这里的适用税率通常为13%。因为自2009年起,我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出售时按照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 要是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接下来我们看增值税报表的填写。对于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情况,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时,应将销售额填入“开具其他发票”或“未开具发票”相应栏次(根据实际是否开具发票),销项税额按照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13%)计算后填入对应栏次。同时,在主表中,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会自动从附表一取数到相应栏次。 若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5栏“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乘以3%征收率计算后填写在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的1%部分(销售额乘以1%)填写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销售额填写在第7栏“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乘以3%征收率计算后填写在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的1%部分填写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总之,在填写增值税报表时,一定要先准确判断适用的计税方法,再按照相应的规则填写报表,确保申报的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