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后如何发现漏罪的人?


在司法实践中,发现被判处缓刑的人存在漏罪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首先是司法机关的主动侦查与审查。司法机关在日常的工作中,会持续开展各类案件的侦查和审查工作。他们会对相关的犯罪线索进行排查和梳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与被判处缓刑人员有关的新的犯罪事实,就会进行深入调查。例如,公安机关在侦破其他案件时,可能会获取到一些涉及缓刑人员漏罪的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有职责对犯罪行为进行侦查和追究,对于发现的犯罪线索必须依法处理。 其次是他人的举报。群众、被害人或者其他知情人如果了解到被判处缓刑的人存在漏罪的情况,是可以向司法机关进行举报的。这些人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了一些异常情况,或者知晓缓刑人员曾经实施过其他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在接到举报后,会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和调查。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再者是犯罪嫌疑人的主动交代。有些被判处缓刑的人,可能出于良心的谴责、想要争取宽大处理等原因,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漏罪。对于这种主动交代漏罪的情况,在量刑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从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最后是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现。被判处缓刑的人通常会被纳入社区矫正体系,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对缓刑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一些可疑情况,例如缓刑人员的经济状况与合法收入明显不符等,可能会进一步调查,从而发现漏罪。 当发现被判处缓刑的人存在漏罪时,司法机关会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缓刑考验期,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