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如何保全对方房产?

我和别人有经济纠纷,对方可能会转移他名下的房产来逃避债务。我听说可以申请保全对方房产,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想问下在民法典里,怎样才能合法有效地保全对方的房产呢,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是啥?
展开 view-more
  • #房产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的框架下,房产保全通常涉及到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制度。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在提起诉讼前,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诉中财产保全则是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若要保全对方房产,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一般包括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明确的房产信息(如房产证号、地址等)以及证明存在纠纷的证据材料等。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载明请求保全的房产具体情况、申请保全的理由以及保全的方式等内容。 向法院提交申请后,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会作出保全裁定,并向房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产登记部门对被保全的房产进行查封登记,限制被申请人对该房产进行转让、抵押等处分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这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财产保全制度,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在申请保全对方房产时,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确保自身的申请是合法正当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