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财产继承权如何取得与行使?

我家里最近涉及到财产继承的事儿,不太清楚财产继承权是怎么才能获得,又该怎么去行使这个权利。比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有继承权,在继承财产的时候具体该怎么做,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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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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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取得与行使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财产继承权的取得。在我国,财产继承权的取得主要基于两种方式,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然后是财产继承权的行使。当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如果接受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接受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在行使继承权时,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在分割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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