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定金交付后不想买房了,怎么拿回已交付的定金?

我交了买房定金后,因为一些突发状况不想买这个房子了。现在很担心这定金要不回来,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办法能拿回这笔已交付的定金呢?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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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定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购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简单来说,就是你和卖家约定好,先给卖家一部分钱,来保证你会履行买房的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你交付定金后不想买房了,通常情况下属于你这一方违约,按照法律规定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但也存在一些可以拿回定金的情况。 首先,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甚至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例如,政策突然变化,导致你失去了购房资格,这种情况就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如果你想要拿回定金,建议你先和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定金收据、购房合同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注意,诉讼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并且结果也存在不确定性。所以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谨慎考虑,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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