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办理取保候审?
我家里人被拘留了,我想给他办理取保候审,但不知道具体要怎么做。也不清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准备哪些材料,走什么样的流程。希望了解一下办理取保候审的详细信息,看看能不能把家人保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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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办理取保候审,一般需要经过申请、审核、执行几个步骤。首先是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通常需要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书要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 然后是审核,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决定。决定取保候审的,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最后是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比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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