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后该如何取保候审?


在我国,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首先,我们来看看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接着,是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 然后,关于保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出保证人,另一种是交纳保证金。对于保证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如果选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最后,办案机关在审查后,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