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后该如何争取取保候审?


首先,要清楚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自首后争取取保候审,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是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了,其聘请的律师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步是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要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要是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要是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就不同意取保候审,并且要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此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 第三步是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总之,自首后争取取保候审,关键在于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