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怎么才能判给父亲?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主要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来判定的。以下是一些孩子可能判给父亲的常见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是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如果母亲有一些特殊情况,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比如母亲长期吸毒、赌博等,不利于孩子成长,这种情况下父亲争取抚养权就更有优势。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父亲如果要争取抚养权,可以从自身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方面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比如父亲有稳定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父亲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关心孩子的成长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并且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父亲生活,那么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这也是遵循《民法典》中尊重未成年人真实意愿的原则。父亲可以与孩子进行良好的沟通,让孩子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想法。 此外,父亲还可以收集一些证据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比如自己的教育背景、居住环境等方面的优势,以及母亲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等。在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尽量避免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