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对方不兑现该怎么处理?


当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对方不兑现时,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首先,我们要了解离婚协议的性质。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解除婚姻关系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从法律角度看,它具有合同的性质,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因此符合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 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通过沟通,明确告知对方其行为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要求其按照协议履行义务。这种方式比较温和,有可能和平解决问题,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要是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协议处理就包括了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审查离婚协议的效力。如果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院通常会认定其有效,并判决对方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一旦法院作出判决,而对方仍然拒不履行的,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迫使对方兑现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