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怀孕期间被要求离职该怎么获得赔偿?

我现在怀孕了,可公司却要求我离职。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是怎么计算的,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这些赔偿,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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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怀孕期间被要求离职,您可以主张以下赔偿: 首先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打个比方,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2年,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2×5000 = 10000元,赔偿金则是2×10000 = 20000元。 其次是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的薪资福利待遇。这期间您应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都不能少,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正常出勤一样给您发放。 另外,工资与加班费须同期发放,也就是要把您在职期间的工资以及加班费用一起结算清楚给您。 如果您在哺乳期内遭到强制解雇,那么每满一年还可以额外获得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其他经济补偿以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需依照相关法规执行。 当遇到这种情况,您可以先和单位友好协商,说明法律规定,争取合理赔偿。要是协商不成,您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辞退通知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话,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一种补偿。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带有惩罚性质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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