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遭辞退该如何获得赔偿?
我怀孕了,结果公司却要辞退我,我心里特别委屈和着急。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是怎么计算的,要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这些赔偿,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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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怀孕遭辞退,首先要明确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很多时候是违法的。 在法律上,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员工情形,应当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这里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要是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金就是3×5000 = 15000元,而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 。计算公式就是: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 另外,公司还应当支付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不过,如果孕期女职工存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赔偿: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则对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做出了规定。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标准通常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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