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辞职怎样才能获得赔偿?


员工主动辞职通常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员工主动辞职也能获得赔偿。 首先,我们要明白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就是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笔钱,用来弥补劳动者因为劳动关系解除等情况遭受的一些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第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提供的工作环境不安全、设备不完善等,影响到员工正常工作和身体健康。比如,在化工企业工作,却没有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第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也就是公司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给员工发工资。例如,每月15号发工资,却经常拖延,或者少发工资。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公司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如果公司没交,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求赔偿。第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公司规定员工每天加班5小时且没有加班费,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第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也就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比如公司欺骗员工签合同。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当存在以上情形时,员工主动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要获得赔偿,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然后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