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需要哪些材料?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于证明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没有犯罪记录的文件,在很多场景如出国、就业等方面都会用到。 在了解开具流程和所需材料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可以开具的主体和受理单位。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查询犯罪记录一般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单位申请查询的,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下面来说开具的具体流程。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符合查询条件的,受理单位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调查核实需要当事人配合的,当事人应当配合。 关于所需材料,主要有以下这些。个人开具时,通常需要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单位申请开具的,除了上述提到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证明查询对象是单位在职或拟招录人员的材料外,可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总之,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到对应的受理单位进行申请。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随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