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产、销售假药在法律中是第几条?

我想了解一下生产、销售假药在法律里对应的具体条文。我自己不太懂法律,不知道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具体在哪一条,这样心里有个底,以后遇到相关情况也能知道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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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对应的法律条文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这里的“假药”,并不是我们日常理解的完全没有效果的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严重情节”“致人死亡”“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等在相关司法解释中都有具体的认定标准。 该条文体现了我国法律对生产、销售假药这种危害公众健康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旨在维护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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