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产销售假药与诈骗罪是相同的吗?

我最近在学习法律知识,对生产销售假药和诈骗罪这两个罪名有点混淆。想弄清楚它们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在实际情况里,怎么准确区分这两种犯罪行为呢,希望能有人详细讲讲区别在哪。
展开 view-more
  • #假药犯罪
  • #诈骗犯罪
  • #罪名区别
  • #法律界限
  • #刑法罪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生产销售假药与诈骗罪是不相同的。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侵犯的客体不一样。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简单来说,国家对药品有严格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破坏了这种管理秩序,还可能危害到大家的生命和健康。比如那些生产出来根本没有药效,却冒充真药卖的假药,就可能让患者错过正确治疗,损害健康。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就是说骗子通过骗术把别人的财产骗到手。例如有人编造谎言骗老人拿出自己的积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这两个罪名的规定,也体现了客体的不同。 其次,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这意味着只要实施了生产或者销售假药这种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威胁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像生产出成分有害的假药进行售卖。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则是行为人纯粹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从而自愿交出财物的行为。例如谎称能帮人低价买到紧俏商品,让对方交钱,实际根本没这回事。 最后,定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以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构成本罪的标准。哪怕假药还没实际造成严重后果,但只要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可能性,就构成犯罪。而诈骗罪则以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为构成本罪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同地区可能根据自身情况在这个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总之,生产销售假药罪和诈骗罪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看起来有相似之处,但本质上是不同的罪名。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