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忠诚协议之后如何办理离婚证?


签了忠诚协议之后办理离婚证,和普通情况办理离婚证在主要流程上大体相同,不过忠诚协议可能会涉及财产分割等相关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办理离婚证的相关事宜。 首先,要了解协议离婚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都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这种方式。 然后是具体的办理流程。一般分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这几个步骤。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可以根据忠诚协议的约定对财产等问题进行处理。之后,双方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签了忠诚协议后,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比如对忠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条款有争议等,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