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想要争取抚养权,应该怎样取证呢?


在离婚时争取抚养权的取证方法及相关依据如下: 首先,要收集双方基本情况的证据。这包括工作性质(例如一方工作稳定、轻松,能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另一方工作经常加班、出差等)、工作环境(如工作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对照顾孩子有不利影响)、收入水平(收入高的一方可能在为孩子提供物质保障方面更有优势)、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宽敞、安全、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更有利于孩子生活)、教育程度(教育程度高可能在辅导孩子学习等方面更有帮助)以及性格修养(性格温和、有耐心更利于孩子成长)等方面。法律依据是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其次,收集双方父母基本情况的证据也很重要。对于年幼的孩子,可能更多由父母一方或双方的父母照顾。孩子之前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照顾他们的父母的意见和身体状况,都是评估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因素。比如,一方父母身体健康、有意愿且有能力帮忙照顾孩子,而另一方父母身体欠佳或无暇照顾,这会对抚养权的争取产生影响。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不可或缺。法院通常会考虑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环境。例如,哪一方距离学校更近,方便孩子上学;或者哪一方所在的社区更为成熟和便利,有更多适合孩子成长的资源等。 另外,孩子的意愿是重要考量因素。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时,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将其记录在案。所以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要与孩子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其真实意愿,并争取使其愿意与更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生活在一起。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中关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的规定。 此外,还可以从以下特殊情况方面收集证据: 1. 如果另一方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可能会影响到对孩子的照顾能力,并对孩子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可收集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2. 若另一方长期不在家或未尽到抚养义务,表明其可能无法为孩子提供足够的关爱和照顾,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可以收集邻居的证人证言、社区证明等。 3. 一方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丧失了生育能力,这可能是法院考虑的因素之一,绝育手术的相关证明等可作为证据。 4. 一方年龄较大,再次生育的可能性较小,而另一方则处于较好的生育期,这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可以提供身份证等证明年龄的材料。 5. 另一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如对方赌博、酗酒等相关的证人证言、照片、视频等都可作为证据。 6. 另一方收入较低,工作不稳定,且没有固定住所,可能无法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和良好的生活环境,可收集对方的收入证明、工作情况说明、居住证明等。 7. 如果双方已经分居较长时间,且孩子在此期间一直与一方生活在一起,并且孩子已经适应了当前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那么改变环境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可收集居委会证明、孩子学校的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