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时如何取得工程款?


在建筑工程领域,有时会出现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什么是无效的建筑施工合同呢?简单来说,就是合同因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比如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合同,或者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等,这些都属于无效合同。那么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该如何取得工程款呢?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修正)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也就是说,如果工程经过验收是合格的,承包人就可以按照合同里约定的工程款计算方式来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这是因为虽然合同无效了,但承包人确实投入了人力、物力完成了工程建设,而且工程也达到了合格标准,发包方实际上也受益了,所以应该给予承包人相应的补偿。其次,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又分两种情况处理。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这里的逻辑是,如果工程有质量问题但能修复好,承包人要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之后还是可以拿到工程款;但如果怎么修都不合格,那承包人就不能要求支付工程款了。另外,如果发包方对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发包方提供的设计方案有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那么发包方也要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一部分损失。最后,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就工程款问题产生了争议,承包人可以先和发包方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在这个过程中,承包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比如施工图纸、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往来函件等,这些证据将对自己主张工程款起到关键作用。总之,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承包人就拿不到工程款,只要工程质量合格或者能修复合格,承包人就有权利要求发包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