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要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呢?
我家的房子面临拆迁,现在分到了拆迁安置房。我很关心怎么给这套房子办不动产权证,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呢?盼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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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需要按一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办理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首次登记是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登记,未办理首次登记的,一般不得办理其他类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通常需要准备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如土地使用权证等,用以证明土地的合法来源;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确保房屋建设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像竣工验收报告等;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明确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等信息;相关税费缴纳凭证,证明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其他必要材料,如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交付通知书等。 然后,前往办理机构。持准备好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最后,等待审核与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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