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怎么才能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要了解醉驾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我们首先得知道什么是不起诉。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醉驾案件,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检察院有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但要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像醉酒程度较低,例如血液酒精含量刚刚超过80毫克/100毫升不多,且驾驶距离较短,比如只是在小区内挪车,没有发生实际危害后果等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坦白、自首、立功等从轻处罚情节,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主动认罪悔罪,也可能成为争取不起诉的有利因素。还有,如果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也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程序不合法,导致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存疑等。 所以,醉驾者要争取检察院不起诉,一方面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另一方面,可以从自身行为的情节、危害后果等方面入手,寻找能够证明自己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事实和证据,并及时向检察院提出相关的意见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