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怎么讨薪?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欠了我好几个月工资没发,现在居然注销了。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就想把自己辛苦赚的工资要回来,这种情况下我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讨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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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注销后劳动者想要讨薪,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公司注销意味着其法律主体资格的消灭,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的工资权益就无法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在公司注销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讨薪。 第一,向公司的股东追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股东在注销公司时没有依法清算,劳动者可以要求股东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 第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即使公司已经注销,劳动监察部门依然可以对公司注销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查实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会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三,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将公司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如果股东需要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而其拒不履行,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支付拖欠的工资。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在讨薪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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