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报废车,指的是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当报废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时,处理方式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是关于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如果报废车上路发生事故,驾驶报废车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这在责任认定时会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一般情况下,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一方往往会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因为报废车的安全性能无法得到保障,上路行驶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在赔偿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报废车是通过买卖等方式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都要对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财产损失则主要是指因事故造成的车辆及其他财物的损坏。 除了民事赔偿责任,驾驶报废车上路还会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报废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认定会倾向于驾驶报废车的一方,转让人和受让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驾驶人还会受到行政处罚。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千万不要驾驶报废车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