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取保候审手续如何办理?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销售假药案件,如果要办理取保候审,首先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接下来是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一般要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以及拟采取的保证方式,比如是提供保证人还是交纳保证金。 然后将申请书提交给办案机关,这里的办案机关在侦查阶段是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是人民检察院,审判阶段是人民法院。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决定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按照要求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如果选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最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