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时公司赔偿几万块是否合理?

我最近从公司辞职了,公司给了我几万块的赔偿。我不知道这笔赔偿是否合理,担心自己拿了不该拿的钱,或者公司少给了赔偿。我想了解在法律层面上,辞职时公司给予几万块赔偿的情况是否合理,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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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判断辞职时公司赔偿几万块是否合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在劳动关系中,辞职分为员工主动辞职和公司辞退员工这两种主要情形。 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主动离职的常规情况下,公司没有法定的赔偿义务。不过,若公司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公司辞退员工,那就得看辞退的原因是否合法。若公司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此时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若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当你辞职时公司赔偿几万块,要先确定自己是主动辞职还是被公司辞退,再看公司是否存在违法情形,结合自己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这笔赔偿是否合理。例如,若你在公司工作了5年,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公司合法辞退你,应支付的经济补偿为5×8000 = 40000元;若公司违法辞退你,则应支付的赔偿金为40000×2 = 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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