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是否需要给予赔偿?
最近在考虑辞职的事情,心里一直有个疑惑。不知道辞职后公司到底会不会给赔偿。也不清楚在哪些情况下公司得赔偿,哪些情况又没有赔偿。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辞职后公司需不需要给予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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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员工主动申请离职,公司通常不需要赔偿。这是因为辞职是员工自己的决定,只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或相关法律期限向公司告知,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就可以顺利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公司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员工“被迫辞职”,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当出现上述情况,员工离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员工违反合约细则,比如未提前通知或违反保密条例等,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站在公司角度,若员工离职引发直接经济损失,如招聘开支、培训费用、项目延期损失等,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及合约条款,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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