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后企业是否需要赔偿?
我在考虑要不要辞职,但是又担心辞职后企业不给赔偿。我在这家企业工作了挺久的,不知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辞职后企业才会给我赔偿呢?就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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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企业通常不用赔偿。这是因为劳动者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所规定的内容 。 不过,如果是因为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员工辞职,那么企业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例如,企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一些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等情况。这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 另外,如果企业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即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相关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所以,员工辞职后企业是否赔偿,关键在于辞职原因以及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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