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被列入异常名录该如何处理?
我的营业执照被列入异常名录了,心里特别着急。也不知道是啥原因导致的,更不清楚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就想问问大家,遇到这种营业执照被列入异常名录的情况,具体该怎么处理啊?有啥流程和办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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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被列入异常名录通常有几种常见情形,针对不同情形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首先是未按时年报被列入异常名录的情况。年报是企业每年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的上一年度经营信息等情况。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如果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报,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之后,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其次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异常名录。企业的登记地址要真实且能联系到企业,如果市场监管部门在核查时发现无法通过登记地址联系到企业,就会将其列入异常。企业可以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后,会在核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再者是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被列入异常名录。即时信息是指企业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信息,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的,应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然后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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