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在公园骑自行车撞了儿童该怎么处理?


当遇到儿童在公园骑自行车撞了其他儿童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种情形属于侵权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骑车的儿童存在过错,比如骑车速度过快、没有遵守公园的骑行规则等导致撞到了其他儿童,那么骑车儿童的监护人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在责任认定方面,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公园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公园没有设置合理的骑行区域、警示标志等,公园管理方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公园没有明确划分步行道和骑行道,导致骑行儿童和步行儿童容易发生碰撞,那么公园管理方在其过错范围内要承担部分责任。而骑车儿童的监护人,对自己孩子的行为负有监管义务。如果监护人没有尽到合理的监管,比如没有教导孩子正确的骑行规则、在孩子骑行时没有在旁边进行有效看护等,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于儿童被撞的情况,主要的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受伤儿童的医疗费,也就是为治疗伤病所花费的费用;护理费,如果孩子需要专人护理,护理人员的费用也需要赔偿;还有营养费等促进孩子身体恢复的费用。 在处理此类事情时,建议双方家长先冷静下来,积极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责任的承担和赔偿的事宜。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如公园管理方、当地的调解机构等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划分责任和确定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