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清的职务侵占案件该怎么处理?


在不同的法律阶段,对于证据不清的职务侵占案件,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立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初步调查取证。如果发现证据不足,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撤案处理,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并终结法律程序。这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对嫌疑人采取不必要的强制措施。 **审查起诉阶段**: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后,检察院会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如果认为证据不清、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职务侵占罪,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审判阶段**:如果案件进入审判阶段,而证据仍然不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当发现职务侵占证据不清时,相关方应尽力去搜集相关的线索与信息,像公司的财务记录以及相关人员的往来账目等。要是自身没办法收集,就可以委托专业的调查人员进行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