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双方都不愿抚养子女该如何处理?

我和我爱人准备离婚,但是我俩都觉得自己没能力抚养孩子,都不想养。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想了解下相关规定,看看接下来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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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抚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出现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的情况,这不仅违背了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也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同时,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为离婚或者双方的意愿而免除。 当离婚时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决离婚,而是会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这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和成长环境,避免子女陷入无人照顾的困境。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子女的意愿等因素,来确定暂由哪一方抚养。 如果经过法院调解,双方仍然都不愿意抚养子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如果一方存在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形,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另一方抚养子女。 此外,如果父母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父母应该认识到抚养子女是自己的法定义务,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为子女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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