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儿手术输液过量死于手术台该如何处理?

我家孩子做手术时,因为输液过量死在了手术台上。我现在特别无助,也不知道该从哪方面去解决这个事,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能获得怎样的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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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损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小儿手术输液过量死于手术台这种悲剧情况时,涉及到医疗损害责任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下面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解答。首先,从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小儿手术输液过量致死的事件中,如果能够证明医院或医护人员存在过错,那么医院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的过错可能表现为医护人员在输液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医疗规范操作,比如没有准确计算输液量、未密切监测患儿的身体反应等。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通常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则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通过鉴定来明确医院在输液过量导致小儿死亡这一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其次,关于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小儿手术输液过量死亡的案例中,家属可以要求医院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丧葬费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则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最后,关于维权途径。家属可以先与医院进行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家属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病历、输液记录、检查报告等。如果协商不成,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的程序,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总之,小儿手术输液过量死于手术台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件,家属在维权过程中要依靠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医疗机构能够加强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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