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当得利该如何处理?
我家房子拆迁,有一笔补偿款打到别人账户了,对方不肯归还,说是误打给他的,不用还。我想了解下这种拆迁补偿的不当得利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理办法的,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回这笔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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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并且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就拆迁补偿不当得利而言,就是在拆迁补偿过程中,一方获得了补偿款项,但这种获得没有合法的理由,同时让另一方遭受了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也就是说,当出现拆迁补偿不当得利的情况时,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获得不当利益的一方返还该笔补偿款。 如果遇到拆迁补偿不当得利的情况,首先受损方可以尝试与得利人进行协商,要求其返还不当获得的拆迁补偿款。通过友好沟通,向得利人说明其行为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应当返还。 若协商不成,受损方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例如请求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机构介入,由他们来协调双方的矛盾,促使得利人返还补偿款。 要是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受损方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受损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笔拆迁补偿款属于不当得利。比如拆迁补偿协议、款项转账记录等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法院在审理查明事实后,会依据法律规定判决得利人返还不当利益。如果得利人拒不执行判决,受损方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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