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怎么办?


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好并写在协议里。然后,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从申请离婚开始,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需要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要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等问题,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总之,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不同,流程和要求也不一样。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