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可以分割吗

我和另一半婚后一起还房贷,现在考虑离婚,房子是对方婚前买的,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产增值的部分我有没有份,是怎么分割的,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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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是可以分割的。 首先,法律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能够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具体来说,如果是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计算方式一般为: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评估价-房屋购买价)÷2 ,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是婚后购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实际分割时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婚姻持续时间、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合理确定双方份额。 总之,婚后共同还贷情况下,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是能够分割的,具体分割方式要结合房产购买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优先考虑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对女方适当照顾,对于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也要在财产分配上给予一定倾斜。 不动产:指的是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常见的如土地、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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