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如何办理手续?

我和配偶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不知道具体要怎么办理离婚手续。是直接去民政局就行,还是要走其他程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问题在办理手续时要怎么处理?希望了解详细的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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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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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方式的办理流程和相关规定。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协议里要明确表示自愿离婚,同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协商出一致的解决方案。然后,双方需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需要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可能是在诉前进行,也可能在审理过程中进行。调解贯穿于整个离婚诉讼过程。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入审理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关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证据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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