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我对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一窍不通,不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离婚手续到底该如何办理,避免走弯路,浪费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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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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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的办理在我国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方式的办理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明确好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重要问题。然后,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一般是这样的:首先,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会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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