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成为黑户前离婚该怎么处理?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黑户”在法律语境中的含义。通常所说的黑户,是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这类人是因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被法院采取了信用惩戒措施。 夫妻在成为黑户前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的程序相对简单、便捷,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过冷静期等法定程序后,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问题作出判决。 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对于债务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所以,夫妻在成为黑户前离婚,不管选择哪种方式,都要妥善处理好子女、财产和债务等问题,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