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60岁以上的人想要离婚,该怎么处理?

我家老人都60多岁了,现在闹着要离婚,家里人都很头疼。不知道这种情况下离婚在程序上和普通的离婚有没有区别,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又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60岁以上离婚具体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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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60岁以上的人离婚,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如果60岁以上的老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其精神状态正常,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想法,那么可以选择以下两种离婚方式: -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要先自行协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经过离婚冷静期后,若双方仍然坚持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后,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诉讼离婚:若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其中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判断感情是否破裂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例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其次,如果老人存在老年痴呆等严重影响智力,根本无法准确表达真实离婚意愿的情形,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其自身不能直接提起离婚,需要先经过一个特别程序变更监护人,变更后可以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提出离婚诉讼。 在财产分割方面,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但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女方以及抚养子女一方的权益。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双方育有未成年子女,需要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等。若子女已经成年,则不存在抚养权问题,但可能涉及到对成年子女仍在接受教育、身患疾病等特殊情况下的费用分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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