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况下驾驶证该如何处理?


在交通事故中,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驾驶证的处理也随之结束。检察院不起诉,只是表明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仍可能需要承担。 首先,如果存在酒驾等特定情形,驾驶证依然会被吊销。比如一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的人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以,即便检察院不起诉,如果有上述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仍会按照规定对驾驶证进行相应处理。 如果没有上述应当吊销驾驶证的情形,驾驶证一般不会被吊销。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的事故情形和违法情况,由相关部门依法判定。当事人若对驾驶证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危险驾驶罪: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