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被告该如何处理?


当面临环境侵权诉讼成为被告时,可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要积极应对诉讼。不应采取逃避的态度,因为如果不出庭,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缺席判决,这样可能会使被告失去为自己辩解的机会,导致权益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其次,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证据进行审查。仔细查看原告提出的诉求是否合理,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且与案件相关。环境侵权案件中,原告通常需要证明被告存在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行为、自己受到了损害以及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例如,原告可能会提供环境监测报告、受损照片等证据。被告要认真分析这些证据是否存在漏洞或不合理之处。 再者,进行自我举证。在环境侵权案件中,虽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由被告承担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等责任,但被告也可以主动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被告可以提供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环境监测合格报告等,证明自己已经采取了合理的环保措施,不存在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另外,考虑和解或调解。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自己确实存在一定责任,或者继续诉讼可能面临较大风险,可以考虑与原告进行和解或接受法院的调解。和解或调解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和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最后,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环境侵权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律师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被告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